【时间:2021-07-03】 【编辑:张晓】 / 【审核:隋翀】 浏览量: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山东交通学院2021年校、院二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鲁交院党发〔2021〕14号)及《中共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鲁交院党发〔2016〕94号)要求,现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2021年7月15日中午12:00之前提交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季度学习情况以及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季度学习情况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袁娜,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明德楼408办公室;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严博文,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明德楼402办公室。
联系人:袁 娜,80687321
严博文,80687320
党委宣传部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