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学校奋力开启高水平应用型交通大学建设新征程的重要之年。这一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各项事业发展成效显著。为梳理2021年学校具有重要影响的新闻事件,激发广大师生“知校爱校、兴校荣校”的热情,现决定开展“2021年学校十大新闻”评选活动。具体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发布的与学校有关的重要宣传报道,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事件,以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或大量好评的新闻事件。
二、评选标准
1.重要性。所选新闻事件要针对2021年学校标志性事件或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活动、举措及发展成果等,评选内容涵盖党的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对外交流、校园文化等方面。
2.积极性。所选新闻事件要反映学校立德树人成果,展现学校良好发展态势,体现师生校友进取的精神状态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能够引导师生形成积极向上的风气,有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3.显著性。所选新闻事件对学校的改革发展具有全局性推动作用,对全校师生具有重要影响,在全校师生员工及校内外新闻媒体中得到广泛关注,能提升学校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三、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各单位(部门)推荐1-2条直接参与或密切相关的重要新闻事件,每条新闻事件附300字以内文字说明,并填写附件表格。
2.汇总初评。党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部门)推荐的新闻事件进行汇总梳理,拟定出候选新闻20-30条。
3.网络投票。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通投票评选通道,发动学校广大师生及校友进行线上投票推选。
4.统计汇总。党委宣传部参考投票结果,会同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综合评审结果,经学校研究,评选出“2021年学校十大新闻”。
5.结果发布。评选结果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积极组织推荐,主要负责人要对推荐的新闻事件进行审核把关。
2.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使“2021年学校十大新闻”的评选过程成为师生员工了解学校、宣传学校的过程。
3.各单位(部门)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通过站内信发送至党委宣传部张晓处,联系电话:80687320。
附件:山东交通学院“2021年十大新闻”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