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学校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了摸排,经过前期摸排发现,部分教职工有省外探亲等情况。为更好地保障全体教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现将省外返回济南或威海教职工自行隔离观察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省外返回济南或威海教职工应自觉按照规定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申报,做好登记备案,并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学调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广大教职工要随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相关信息,同时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减少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活动。
三、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教职工动向,建立动态台账,实行跟踪管理,及时上报信息,把疫情防范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