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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总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时间:2022-01-05】  【编辑:孙琳】    浏览量:   【字号:

1月4日上午,学校在长清校区明德楼301会议室举行学校总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党委书记王焕斌,党委副书记、院长陈松岩,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主任、党委统战部部长王晨晖出席活动。仪式由王焕斌主持。

王焕斌指出,学校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设立对依法治校具有重要意义,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部署和省委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提高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题中之义。他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总法律顾问制度在建设法治学校中的重要性;二是要聚焦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团队的作用;三是要创新工作方法,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他希望,以总法律顾问聘任为契机,不断提高法治学校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交通大学保驾护航。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学校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决定聘任交通法学院院长范冠峰为学校总法律顾问。陈松岩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与范冠峰签署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书。

会上,范冠峰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一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二要加强学习,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三要做到法治工作关口前移,以防为主,防控结合;四要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学校总法律顾问之间的关系。

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及法律顾问工作组成员参加会议。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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