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的精神实质、内涵要求,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10月22日下午,学校在长清校区明德楼302会议室召开学习贯彻《学位法》交流会。学校党委委员、副院长姜华平,党委委员、副院长李秀领出席。会议由李秀领主持。
姜华平指出,《学位法》的出台是我国学位工作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体现了我国学位制度走向成熟、走向法治化的坚定步伐。他强调,相关单位(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学位法》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并严格按照《学位法》规定修订完善我校相关文件,确保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化,提升依法治校工作水平。
李秀领在主持中表示,相关单位(部门)要梳理现有文件,尽快启动本单位学位管理文件修订工作,并加强与上级部门、其他兄弟院校沟通交流,深化对《学位法》内涵的理解,以此为契机完善我校学位质量保障制度。
会上,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顿河学院详细汇报了本单位学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与《学位法》相应条款对比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讨论。研究生工作处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顿河学院负责人,法律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研究生工作处 文/张杰 图/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