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教人[2014]3号),授予1798名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200名同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我校管理学院马晓燕教授荣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这是我校教师首次获得此项荣誉。
马晓燕,女,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自1985年7月工作至今,先后在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交通学院任教,在教学一线上已经耕耘了近30年。在长期的教师生涯中,马晓燕老师满怀对教育事业的赤诚之爱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论是在教学、科研工作,还是在学生管理及其他社会工作方面都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曾获市级优秀教师、市优秀班主任、省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以及学校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还被我校2014届全体毕业生推荐为 “对我影响最大的老师”。马晓燕老师在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还注重科研工作,近年来,发表论文30余篇,参与编写了3部著作、2本教材,出版学术专著1部,主持或参与了10余项国家级教育研究课题和省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曾获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励。
学校号召全体教职员工以马晓燕为榜样,积极投身教育事业,敬业爱岗,开拓创新,为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人事处 文/闫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