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 〔2004〕 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设立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的组织管理
(一)2012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计划安排50项,纳入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序列,由省委高校工委单独组织申报、评审,由教育厅统一下达任务。
(二)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负责课题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课题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2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其中资助项目30项、自筹经费项目20项。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经费由省委高校工委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重点用于支持省属高校中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申请的研究课题,其他高校只能申请自筹经费课题。
三、课题申报及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着重面向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普遍、长期和宏观指导意义的问题。研究成果既要有较强的学术性,又要对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既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又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
(二)课题选题参见《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可在《课题指南》中选题,也可结合《课题指南》自拟题目。优先支持以问题为导向、与工作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及具有前瞻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试验项目。
四、课题申报条件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二)自筹经费课题应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每个课题不低于0.5万元。
(三)课题可由1所高校单独申报,也可以由1所高校牵头、2~3所高校参与共同申报,每所高校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
(四)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主持201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尚未结项者;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五、课题申报程序
(一)各高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校内课题申报和评审,学校初评审结果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确定报送课题。
(二)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
(三)各高校请于2012年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寄送至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高兴成,联系电话:0531-86180020,邮政编码:250014。申报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邮箱地址:xcb@sdnu.edu.cn。
附件1: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1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