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网站昨日发表习近平同志8篇文稿中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之二。
具体内容如下: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要继续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使清风正气得到弘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从长期实践看,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主要领导干部也就是一把手,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了,把自身管好了,很多事就好办多了。我们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方方面面的一把手比例不低。这说明,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由于监督缺位、监督乏力,少数一把手习惯了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权力没有约束,结果必然是这样。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会影响到领导干部的舒适度。问题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反腐倡廉建设,还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的十八大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决不允许搞特权。为什么要突出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因为群众对我们一些干部搞特殊、耍特权意见很大。这个问题,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比如,一九八〇年我们党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一条就是专门讲不准搞特权的。这份文件指出:“在我们的国家中,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分别。谁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隶或高人一等的贵族。那种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这种思想必须受到批判和纠正。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说得多么深刻啊!建议大家把这份文件找出来重温一下。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在我们的一些干部中,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从上到下,违规占有多套住房的,违规占有公家车辆的,以各种形式侵占公共利益的,违规侵害群众利益的,明里暗里为亲属升官发财奔走的,以权枉法的,这样的干部不乏其人啊!这些特权现象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引起了群众极大不满。我们决不能见怪不怪啊!焦裕禄、杨善洲等同志的事迹之所以感人,群众之所以信服,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绝对不搞任何特权,有的事甚至做到一般人看来都不近人情的地步,但就是这样过得硬的干部,在群众中才有口碑。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我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我们党提出,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如果升学、考公务员、办企业、上项目、晋级、买房子、找工作、演出、出国等各种机会都要靠关系、搞门道,有背景的就能得到更多照顾,没有背景的再有本事也没有机会,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这种情况如不纠正,能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吗?这个社会还能有发展活力吗?我们党和国家还能生机勃勃向前发展吗?我们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否则,群众是要戳脊梁骨的!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把反腐倡廉当作政治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中央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衷心拥护。后续工作要不断跟上,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切实做到一抓到底、善始善终。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常,等于白抓。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各方面就此积极建言献策,不少意见值得重视。要梳理采纳合理意见,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内外有益做法。下一步,关键是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以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和审计、考核问责、监督保障等制度为抓手,努力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在人民日报< 专家学者对遏制公款吃喝的分析和建议>等材料上的批示》(2013年2月22日)
从文章反映的情况看,餐饮环节上的浪费现象触目惊心。广大干部群众对餐饮浪费等各种浪费行为特别是公款浪费行为反映强烈。联想到我国还有一亿多农村扶贫对象、几千万城市低保人口以及其他为数众多的困难群众,各种浪费现象的严重存在令人十分痛心。浪费之风务必狠刹!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要采取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举措,加强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
——《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二百二十七期<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上的批示》(2013年1月17日)
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现在,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比较普遍,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必须按照从严的要求,使之真正严格起来。严肃党内生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高度重视节约粮食。我国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消费环节存在大量浪费现象,餐桌上的浪费尤为惊人。这与社会上存在的讲面子、讲排场的陋习有关。有人作过调查估算,我国每年在餐桌上浪费的食物高达二千亿元,相当于二亿多人一年的口粮。前些天,媒体报道,一所大学食堂的垃圾桶里经常有白花花的馒头和米饭,清洁工看着心痛,捡起来再吃。这方面例子不在少数,一些大学食堂成了浪费食物的“天堂”,触目惊心!即使生活一天天好了,也没有任何权利浪费!浪费粮食的不良风气必须坚决刹住!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23日)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当然,我国法律体系还要不断完善。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诚然,我们的制度体系还要完善,但当前突出的问题在于很多制度没得到严格执行。就像我们反对“四风”一样,很多问题早就有制度规定,大吃大喝问题抓了多少年了?抓一抓好一点,过一段又反弹,顽固得很。这次中央下决心抓“四风”问题,特别强调要建立和执行制度,而且要常抓不懈。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有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就会形成“破窗效应”。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着力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问题。这是导致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的一个顽瘴痼疾。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出于个人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预个案,甚至让执法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的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里,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懂这个规矩,就不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如果领导干部不遵守法律,怎么让群众遵守法律?对来自群众反映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的举告,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依法按程序批转,但不得提出倾向性意见,更不能替政法机关拍板定案。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