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党委宣传统战部会议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1、宣传统战部工作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为周三召开),根据需要可适当提前或延迟召开,会议由部长召集和主持。
(1)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工作部署及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2)研究和安排宣传统战部工作职责内的工作,包括:宣传思想规划、理论学习、新闻宣传策划、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校报编审等工作;
(4)听取各岗位同志的工作汇报,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1)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会议纪律,除需公布的内容外,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会议情况;
(3)各岗位人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抓好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及时向宣传统战部部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5、会议应指定专人做好会议的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备案。